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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led户外广告屏你家广告牌会被拆吗?十个问题搞懂济南市莱芜区整治牌匾标识

2020-10-19 00:49:05  点击:

  近日,莱芜区的沿街店铺大都收到了一份限期整改通知书。从2020年1月1日开始,一场轰轰烈烈的广告牌匾整治行动在莱芜区启动,到6月底前,全区将基本完成广告牌匾标识整治提升工作。那么,怎么整治、标准什么样,怎样提升等就成了广大店铺业主关心的问题。就此,记者采访了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

  走在大街小巷,广告牌匾随处可见,大多呈现出杂乱无序、不重审美视觉疲劳。根据计划,莱芜区将按照《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进行整治。6月底前, 莱芜区将基本完成建(构)筑物顶部楼宇标识及店招牌匾的拆除整治,年底前基本完成主要街道、重要片区牌匾标识的整治提升。至年底时,全区将力争实现城市建成区既有违法违规户外广告基本“清零”,实现违法违规户外广告“零增长”。

  “此次整治主要对楼顶标识进行拆除,一店多招改为一店一招,一楼多名改为一楼一名,对色彩、规格等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牌匾标识进行整治。”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要明确的是整治不会是一刀切,拆除牌匾标识不是一拆了之,而是将牌匾标识挪移到规划允许设置的位置,是规划引领、依法依规设置,让其以最佳的方式、最美的形象展现出来;整治过程中,先疏后堵,将服务关口前移,把为什么拆、将来怎么建设事先主动告知广大业户、企事业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区城管局广告科谢科长解答到,根据《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每个店铺允许设置一个店招牌匾,有多个临街立面的,新疆乌鲁木齐led户外广告屏每个临街立面可以设置一个。新疆乌鲁木齐高炮广告牌一年多少钱,同时该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了,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设置店招牌匾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按每个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依法强制拆除。

  一楼一名,《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要求每栋建筑仅允许使用一个名称。在数量上,高层建筑的主楼部分楼宇标识设置数量不应超过2个,在同一视角只能看到1处;多层、底层建筑仅允许设置一个。当同一用地或建筑有多个主要出入口时,主要出入口相隔较远或位于不同方向的,每个主要出入口允许设置一处楼宇标识。

  该规划作出了这样的规定,但“同时鼓励用单位的LOGO代替文字名称,这样不仅减少占用楼体空间,而且更易于辨认。”该负责人建议。

  “拆除牌匾的过程中,有些楼有很多层,每层分布不同的店铺,店主都有设置的广告的需要,如何满足每层业主的需要成了难题。”莱芜区城市管理局广告与照明管理科科长谢玉峰介绍。对此,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可通过设置品牌墙、落地式水牌、竖招等方法解决这一问题,鼓励产权人统一设计安装品牌墙等,但是要到城管局验证指导,看是否符合专项规划。

  去年,新疆乌鲁木齐公交站台广告发布。我区对部分违法违规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进行了集中拆除,拆除了违法违规户外广告17293块。然而经常走凤城西大街的张丽注意到,过街天桥上还设有广告,心里不禁纳闷。

  目前,针对这一部分广告,区城管局正在进行分类处置,研究补偿办法,新疆乌鲁木齐户外广告制作公司将按照《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拆除整治。

  现在很多施工工地都会设置围挡,平整的立面、适宜的高度是设置广告的天然优势。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施工围挡具有规格标准,上面严禁设置商业广告,允许发布公益广告,商业开发项目可设置部分该项目和企业的宣传。

  “对于长期设置的围挡,可直接建成文化墙,墙体牢固更显美观。”该负责人建议。

  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各类公益广告。据介绍,对于老式破旧、存在安全隐患的公益广告随时发现、随时拆除整治,位于绿化带中、景观透视墙体前影响市容市貌的也将进行拆除。

  现在,不少店铺牌匾下方设置了LED显示屏,新疆乌鲁木齐led户外广告屏播放优惠活动或者公益标语。“用显示屏传递信息更快捷方便”文化南路一家店铺的店主称。

  LED显示屏属于户外广告,也在整治范围内,将依法依规进行整治。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

  (一)牌匾标识仅允许设置相应建筑物、场所、商铺的名称、标识,如包含其他促销内容信息(如产品推介内容、联系方式、价格信息、促销活动等),则视作户外广告,纳入广告管理。

  (二)牌匾标识的内容必须与其对应的建筑物、场所、商铺的使用功能一致, 若不一致或超出相应办公、经营场所范围外设置的,则视作户外广告, 纳入广告管理;

  (五)形式包括连通式、嵌入式、整体造型式,设置时应遵守本条中的相关要求。

  (六)商业建筑内部没有专用室外出入口的商业店铺(店内店),店招牌匾应遵照下列要求: 整体造型式、品牌墙、集中式竖招、落地式水牌。

  相邻门面或经营场所的店招牌匾顶部与底部边线必须整体协调,高度、色彩、新疆乌鲁木齐led户外广告屏材质、设置方式等协调统一;

  第十六条 禁止设置屋(楼)顶广告、桥体广告、高立柱大型广告以及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广告。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按每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第十八条第一款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

  第十八条第二款 设置非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人应当依照专项规划、设置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设置,并应当自设置之日起十日内向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信息系统明示设置信息,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应当载明户外广告的设置人、位置、数量、形式、规格、许可期限以及类别(商业广告、公益广告、临时户外广告)等内容。设置人应当按照载明的内容进行设置。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每块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依法强制拆除。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专项规划、设置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设置非大型户外广告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每块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依法强制拆除。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置人未按照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载明的内容设置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每块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高立柱广告高炮广告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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